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欢迎访问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业务信息
 
 
 
业务信息
首页 > 业务信息 > 业务信息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清徐县市政工程2023年柴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09:59:48
 

1.采购条件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清徐县市政工程柴油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组织单位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柴油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清徐县市政工程施工需要拟竞争性谈判采购柴油共计45万升,本次采购要求柴油质量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清徐县市政工程项目,包括清徐县北城路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清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清徐县北城路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等在建项目。供货地点为各个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2.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采购内容为柴油材料,质量及规格要求符合采购方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表: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项目部确认进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所参与报价的包件中的各项材料必须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如存在多家成交人的情况,采购人按比例分配合同签订数量,成交人不得以合同数量变化为由变更成交价。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结束。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4)本次采购柴油的生产厂家限定为中石化或中石油生产,且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和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等危险品相关证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3.1.3 业绩要求:


        报价人或报价产品生产厂家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所报价同类产品的年销售业绩达到300万元及以上(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1.4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5日内)。


        (5)在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4 报价人需在距供货地点300公里范围内设有油库,且储存量不少于2000吨;为项目免费提供加油车,且自有加油车不少于3台,保证有不少于1台加油车(载重不低于3吨,能够准确计量加油升数且状况良好证件齐全)长期驻扎施工现场,服从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从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7月19日17时00分。


        4.2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19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在平台报名时供应商留下实际使用人的电话和邮箱,以保证后续采购人可以联系到报价单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7月19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423422721@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刘秉人,联系电话:15378977859,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账    号:1060 5280 3108 


        4.4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谈判)


        5.1 报价人于2023年7月24日10时00分准时参加谈判会,报价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提前顺丰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晋夏公路南段城南农贸市场对面宁夏公路桥梁项目部(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收件人:刘秉人;联系方式:15378977859。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定于2023年7月24日10时00分,组织进行现场谈判(报价人提前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晋夏公路南段城南农贸市场对面宁夏公路桥梁项目部会议室),未参加现场谈判的报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谈判,否决其报价。


        5.4 本次采购采用一次竞争性报价方式进行。


        5.5 报价人按照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为首次报价)。


        5.6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后按照报价文件规定要求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由评审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无疑义后按照各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公开,后各报价人单独对各报价文件、报价、企业规模、产能、供应及运输保证能力、技术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等进行答疑。


        5.7 评审小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价为合计含税总金额。根据报价人最终报价,在本次采购材料报价中按合计含税总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报价为成交价,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报价完毕后,评审小组根据报价排名先后顺序选取3-4名报价人按“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通过且响应成交价的报价人中,推荐成交供应商1-2名,备选供应商1-2名,若调查过程中报价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不符合要求,则成交候选人依次选取排名第二的报价人,以此类推。若报价人家数不足时,根据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报价单位具有竞争性,可按比例适当递减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5.8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电    话:0951-3906598


        邮政编码:750016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清徐县市政工程


        地    址: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晋夏公路南段宁夏公路桥梁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宁  联系电话:13709587992                  2023年 7 月 17 日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42号
邮政编码:750016 联系电话(传真):0951-3906818
宁ICP备200009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