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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德惠道路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成品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09:52:51
 

1.采购条件


      本次路面沥青混凝土成品料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组织单位为宁夏德惠道路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夏德惠道路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为施工任务采购所需路面沥青混凝土成品料,本次采购合同性质为项目路面沥青混凝土材料总价合同。


    2.2采购范围


    本次路面沥青混凝土成品料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具体内容如下表:

 

 

 


    (1)为不影响项目施工,保证及时供货,包件所含材料要求参加报价人必须全部报价且能正常供应,如不满足,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6月30日。


    2.3物资质量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1)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材料要求


    细集料


    ①沥青面层的细集料宜采用专用的细集料破碎机生产的机制砂。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细集料的洁净程度以砂当量(适用于0~4.75mm)或亚甲蓝(适用于 0~2.36mm 或适用于 0~0.15mm)表示。细集料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粗集料


    ②沥青面层的粗集料应洁净、干燥、表面粗糙、无风化、无杂质,具有足够的强度、耐磨耗性。粗集料应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路面抗滑表层粗集料应选用坚硬、耐磨耗、抗冲击力的碎石或破碎砾石,不得使用筛选砾石、矿渣及软质集料。粗集料对沥青的粘附性应大于等于4级。

 

 

 

 

     填料


    ③沥青混合料用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不成团块,能自由地从矿粉仓流出,其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沥青混合料


    ④对于沥青路面各结构层,严禁使用再生料充当矿料进行拌合,除要求其使用的沥青或改性沥青、集料等原材料应满足规定的要求外,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的技术指标,遵循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的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及生产配合比试拌、试铺、验证的三个阶段,确定矿料级配和最佳沥青用量,提供满足设计参数要求的沥青混合料。沥青混凝土技术标准符合下图:

 

 

 


    3.资格要求


    包件1: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同时具备路面沥青混凝土成品料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3.1.3 业绩要求:近2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每年销售同类产品不低于1000万元(附合同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3.1.4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在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5日内)。


    (5)在最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从2023年6月12日9时00分到2023年6月14日18时00分。


    4.2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18时00分前登录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等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在平台报名时留下实际使用人的电话和邮箱,以保证后续采购人可以联系到报价单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6月14日18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业绩等资料(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2433053658@qq.com),采购联系人:尚泽,联系电话:15008675223,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账户名称:宁夏德惠道路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华街支行


    账    号:6405011704000000366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人于2023年6月19日10时00分准时参加谈判会,无法到场的报价人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顺丰邮寄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银河苑小区兔喜超市(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收件人:尚泽,联系方式:15008675223。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定于2023年6月19日10时00分,组织进行现场谈判(报价人提前到石嘴山市惠农区G110与西火路交叉口向东三公里处)。


    5.4 本次采购采用一次报价方式进行。


    5.5 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具体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为首次报价)。


    5.6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后按照报价文件规定要求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由评审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无疑义后按照各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公开。


    5.7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公司材设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电    话:0951-3906598


    邮政编码:750016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德惠道路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惠农区G110与西火路交叉口向东三公里处


    联 系 人:尚泽


    联系电话:1500867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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