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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清徐县市政工程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检查井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1 10:25:34
 

1. 采购条件


  本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检查井采购由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组织单位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为清徐县市政工程采购所需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检查井,供货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清英双语学校旁。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2个,所参与报价的包件中的各项材料必须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如存在多家成交人的情况,采购人按比例分配合同签订数量,成交人不得以合同数量变化为由变更成交价。


  (1)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施工结束。


  (2)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本次采购所报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供方将材料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场地的货价、出库费、运费、装车费、包装费、相应配件费,交货前的采保费、自检费、资料费、财务费、损耗、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等一切费用,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另行索要其它费用。


  (4)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购销合同后锁定不含税综合单价,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每月15日开始结算,支付当期发票总额的70%,每年春节前支付至当年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成交人在质保期内应负的责任。


    3. 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质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本次采购物资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有代理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且生产厂家也需要满足采购文件中注册资本金的要求,采购人组织现场勘察调查的结果纳入评审因素),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参与包件1的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参加包件2的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3.1.3 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具有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关于此次采购物资销售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销售合同、发票和补充协议复印件、扫描件)。


    3.1.4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在最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2年8月1日09时00分到2022年8月4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8月4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在平台报名时供应商留下实际使用人的电话和邮箱,以保证后续采购人可以联系到报价单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8月4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yushuai@nxgqjs.com),电话联系采购人:余帅,联系电话:0951-3906921,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账      号:1060 5263 3087 


    4.4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


    5. 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定于2022年8月9日10时00分,组织进行现场谈判和腾讯视频会议(报价人可提前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星天酒店(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二楼会议室,也可按采购人提供的腾讯会议房间号参加谈判),无法到场的报价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顺丰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星天酒店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收件人:刘秉人;联系方式:15378977859)。未参加现场谈判或视频会的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本次采购采用一次竞争性报价方式进行。


    5.4 报价人按照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为首次报价)。


    5.5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后按照报价文件规定要求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由评审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无疑义后按照各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公开,后各报价人单独对各报价文件、报价、企业规模、产能、供应及运输保证能力、技术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等进行答疑。


    5.6 评审小组针对报价人的报价组织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施工任务确定使用钢材品牌,在该品牌各型号钢材报价中挑选最低的报价单位拟选定为成交人。


    5.7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电    话:0951-3906931


  邮政编码:750000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联 系 人: 余帅


  联系电话:0951-390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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