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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公路建设用碎石运输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3 15:21:07
 

一、招标说明:

我公司已中标承建乌玛高速青铜峡至中卫A5标段,共计需要面层用碎石15万吨,现决定对所需碎石的运输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部分自有运输车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的法人单位;投标单位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和多年从事本行业的专业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不允许中介组织及个人参加投标。

2、具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相关物资的良好运输服务能力,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等级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而且没有被投诉、通报等不良记录。

4、近几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付款方式:

1、招标方每月支付中标方上月结算金额的70%(剩余款项不计利息)。中标方执行完本合同约定运输任务的, 当年春节前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5%,剩余部分作为保留金(保留金包括:环保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民事纠纷处理保证金),如中标方施工的工程无环境保护问题、无质量问题,以及不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次年6月底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0%,春节前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第三年的6月底付清。

2、招标方每月支付中标方上月结算金额的85%(剩余款项不计利息)。中标方执行完本合同约定运输任务的, 当年春节前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0%,剩余部分作为保留金(保留金包括:环保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民事纠纷处理保证金),如中标方施工的工程无环境保护问题、无质量问题,以及不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次年6月底付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902室材料设备部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相关自有车辆证明文件、相关运输合同业绩,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前交至如下账户:
  
名   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账    号:1060 5263 3087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两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nxlq.com.cn)上发布。

 

八、供货日期、开标时间及地点

供货日期:2020年5月25日至工程完工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十楼会议室

 

九、文件领取联系方式及地点:

1、联系方式:马女士  0951-3906922  3906000(传真)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材料设备部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902室)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8日12:00前

 

十、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废标处理,限价如下:
 

运距不含税运费最高限价 (元/吨*KM)
0-20公里以内0.41 
21-40公里以内0.35
41-100公里0.33
101公里以上0.30

2、报价方法:投标报价为不含税综合运输单价,以现阶段0#柴油零售价5.01元/升为基础,零售价涨跌在0.3元/升之内,在合同期间不作调整,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涨跌超过0.3元/升,每涨跌0.2元/升,运输单价调整幅度为增减0.01元/吨*公里结算。

3、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4、运输必须标准吨位运输,符合国家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有关规定。
 

招标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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